五河县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16 15:26 阅读次数: 字号:【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编制。全文包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夯实基础,组织领导得力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点工程来抓,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项目。20105月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后,县政务公开工作由县公开办公室移交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委、县政府调整充实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和行政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任副组长,财政局、人社局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经费和办公设施保障。各乡镇和职能单位也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政务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逐级设立了政务公开办公室,加强了政务公开阵地建设,做到有办公地点、办公设施、有制度、有公开栏和意见箱。并在9月份召开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市县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各单位分管领导的具体责任,会后市公开办领导对全县政务信息员进行了系统专业培训。目前,全县各职能部门和15个乡镇都建立了完善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从而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2、健全制度,规范公开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县着力在建章立制方面下功夫,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做到“三个主动”,即主动公开各项政策规定;主动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主动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做好反馈、整改工作。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效能建设责任制考评工作中,制定《五河县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实施细则》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时限公开、公开内容不实的,严肃批评并限期整改。

    3、丰富形式、抓好载体建设

灵活运用好多种公开形式是达到政务公开目的的重要手段。我县在公开形式上不断丰富创新,抓好载体建设,努力打造政务公开多元化平台体系。一是抓好宣传载体建设。对涉及面广、时效长、内容较为固定的事项,主要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一条街)、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网站公布、发放文件、明白纸、便民手册等形式公开;对临时性、阶段性的事项主要通过召开政务通报会、报纸、办黑板报等形式随时公开。二是依托各级网站进行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页上开辟了政务公开栏目,链接了每个单位的政务公开的子网站,子网站设置单位职能、政务信息、权力目录、办事指南、专题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版块,涵盖了政务公开的所有内容,为群众提供了解信息快速便捷的新渠道。

4、明确原则,严格程序

严格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及时、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按照“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不断加大力度,创新公开方式,信息公开做到“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01231日,全县共开通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60个,各类公开主体共发布信息3167条,其中,县政府各部门开通子网站45个,发布信息1668条,占全县发布总量的53%;乡、镇政府开通子网站15个,发布信息1499条,占总量的47%。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 010年我县共收到有效依申请公开事项18件,均已向申请人回复。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等日常查阅工作均未收费。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县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县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部门重视程度不够。表现在工作上不够主动,不够积极,公开的时效性不强。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少数单位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对群众或职工关心的问题,公开不详细、不彻底,避重就轻。

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差距,我县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形成“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骨干人员进行培训,解决好具体工作中“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 二是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突出重点。严格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义务,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管理,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具体化,确保各类主动公开内容设置合理、界定清晰、标准明确、公开及时。三是进一步健全制度,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督促各相关单位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定期公开制和责任追究制等。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