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5:21 信息来源:五河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编辑:五河县司法局 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第711)、《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 30)、《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要求,结合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五河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五河县城关镇康民路与龙河西路交叉口,电话:0552-5052116,邮编:233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11日至20231231日,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公开监督,2023年度县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

    ()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等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由一名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落实,为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加强载体建设。落实专人定期发布和更新信息,重点 公开了工作动态等群众普遍关心、社会普遍关注内容,切实保障 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公开形式 。运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及其 他便民渠道,主动公开了司法行政、监督保障、“三公”经费、 政策法规、工作规划等内容。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局党组重要决策和相关服务民生法律需求,充分体现权威性、及时性、互动性,真正做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扩大受众面,提升影响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托五河县政府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通过我单位微信、微博公众号推送、转发等形式进行电子化公开,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调整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涵盖机构职能、法规文件、权力清单、规划计划、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开、双随机抽查网上公开综合考评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

 五河县司法局认真学习领悟党中央、国务院、蚌埠市委市政府、五河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新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统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具体抓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审核制度,确保政策文件、机构职责、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权威、精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干部认识还不到位,业务不熟练。二是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和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方法,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下步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识。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深化公开内容,继续在信息 公开日常管理上下功夫,明确工作职责,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多措并举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制度 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舆情研判与应对、宣传培训的方面的体制机制,让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更加规范、更加便捷,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年度工作成效

 明确职责,有序推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考核方法等,确保了政务公开顺利有效推行。

 严把质量关,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二是推进公权透明运行。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清理变更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权力运行等项目信息。

五河县司法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