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五河县申集镇申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根据五河县申集镇申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拟申请办理坐落于五河县申集镇申集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动产面积11616.09平方米),根据其提供的相关资料,我单位拟予以受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电话:0552-5023803
单位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彩虹大道与兴浍路交口)
五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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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322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