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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花园地下车库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

发布时间:2025-06-17 09:43 来源:五河县热线办
信件编号: 20250611002 来信时间: 2025-06-11 15:24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名: 洪****
内容: 五河县碧水花园个人长期租赁车位,安装个人分散式充电桩,因该小区物业目前被顺河社区接管,于2025年6月11日找顺河社区工作人员,被告知以消防安全为由拒绝安装。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居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物业企业应积极配合业主车位充电桩安装工作,安装充电桩是业主的权利。另《安徽省人防工程内安装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指引》(皖国动办综【2023】47号)以上文件中明确指出物企业不得以消防、人防、电力、问题阻挠业主安装汽车充电桩,综上所述请给一个明确的回复。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五河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5-06-17 09:4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五河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消防救援局答复如下:经现场核查,您反映的五河县碧水花园小区地下人防车位安装新能源车辆充电桩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到场调查了解,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建设应满足2018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要求,目前该小区因消防设施损坏无水暂不满足建设条件。目前,县住建局、城关镇正在启动小区消防设施维修,待消防设施维修后,依照工信、供电等部门有关要求再行商榷建设事宜。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物业加强小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加强值班管理,确保小区消防安全。感谢您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县消防救援局联系,电话:0552-5057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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